如何在家庭破裂的況下最大化保護未年人的利益?在婚姻家事案件的審判中,滯后的制度需要進行改變。最近北京青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了《2020-2022年度婚姻家庭訴訟中的未年人保護問題研究》報告,指出在審理婚姻家事案件中,更多的是從年人的角度出發,而未年人的最大利益并未得到有效的貫徹。該報告通過統計分析了2020年至2022年三年全國30個省級行政區的1382個涉及未年人的婚姻家事終審案件,發現在1370個案件中共涉及1649名未年人。

在確定或變更養關系的案件審理中,征求8周歲以上未年人的意見應是一個必經環節。然而,該報告顯示,只有51.9%的案件明確寫明詢問、征求或者考慮年滿8周歲以上未年子意見。有些案件中,未年子的真實意見很難被聽到,有的甚至到父母的導和迫。這使得法院在作出裁決時需要更多地從最有利于未年人的原則出發綜合考量。

另外,關于未年子養費的范圍,也存在著問題。法院裁判認定養費的范圍主要是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而在確定養費數額時,主要是依據父母的負擔能力,忽略了子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這兩個因素。這導致了養費的數額在很多況下并不足夠覆蓋未年子的全面需求。

針對這一問題,專家建議在法律政策規制、年審判機構建設、社會支持系統搭建等方面開展工作。他們建議盡快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市)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獨立建制的年法庭,并在基層人民法院建立專門的年法庭辦案組。此外,專業的心理輔導、社工支持、法律援助以及調解人員也是需要的。專家呼吁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共同努力,為未年人健康快樂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