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新業態以及人們獲取信息途徑的多樣化發展,企業常常會在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平臺采取發送文章推廣的方式來進行產品宣傳。然而,在點擊“發布”按鈕的同時,可能就形了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風險。尤其在醫療產品的廣告監管更為嚴格。很多企業在宣傳時認為,在互聯網平臺發布醫療產品的介紹或者文字的“文”推廣不算廣告,但據法律規定,這種利用互聯網介,以文字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也應被認定為廣告,從而產生一定的法律風險。

典型案例1顯示了寧夏某醫學容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案例。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違法醫療廣告,未取得相應的廣告審查證明,最終被罰款4000元。類似的,典型案例2中的銀川某醫療容有限責任公司也因發布違法廣告被罰款5760元。這些案例都表明了在醫療廣告發布中,企業需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以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一定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應被認定為廣告。因此企業在發布醫療廣告時應該遵循醫療標準和規范,將患者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廣告宣傳的法律規定,規避由此產生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企業在發布醫療廣告時,首先依法申請廣告審查并取得廣告審查證明。未經審查,不得發布醫療廣告。其次,企業應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的可展示容及容,包括醫療廣告可展示容和容。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涉及醫療技、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容。此外,在針對未年人的大眾傳播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械廣告。

因此,企業在發布醫療廣告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保護消費者健康利益為首要任務,規避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