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強案件的認定標準與證據收集

劇集《不完害人》引發了對酒后強案件認定和證據收集的討論。據劇,被告的辯護律師通過“無可辯駁的法定事實”功推翻了害人趙尋提出的強指控證據,導致警方撤案,隨后趙尋遭了網絡暴力和其他傷害。然而,醉酒強案件的認定標準卻是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

據劇中刑警隊長晏明的標準,醉酒強立的標準是“深度醉酒、失去意識,行為不能自主”,但事實上,酒對人大腦意識和行為的抑制影響是一個從輕到重的譜系。世界各國的法律認定醉酒的標準是濃度達到或超過50mg/100ml或80mg/100ml。因此,強罪名是否立應該害人的濃度來判定。

在許多國家的司法實踐中,濃度是確定強案件中涉酒司法的重要依據。警方應該在事發后第一時間進行檢,采集并固定相關的證據,包括和其他樣本,進行酒和其他毒和毒品的檢測。然而,在劇中,警方似乎忽略了濃度的檢測,這是不符合實際況的。

除了直接檢測濃度,據事后樣本檢測,可以推定事發時的濃度。而如果無法獲得樣本,也可以據喝酒量結合重和脂數據估計濃度。這些方法都可以提供更直接的證據來判定醉酒強案件。

因此,在涉及酒后強案件的認定中,應該更加重視濃度的檢測和證據收集,以確保對害人和被告的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