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最近一位北京市民俞先生發現鄰居在家門口安裝了一個攝像頭,由于兩家門口距離很近,導致攝像頭覆蓋了俞先生家的門口。俞先生覺自己的到侵犯,多次和鄰居通希攝像頭能撤下。而在天津市薊州區,一位居民劉士因對門鄰居家安裝了智能門鎖,也出現了類似的糾紛。此外,還有一些居民因鄰居在門口安裝攝像頭或帶有攝像功能的設備而引發糾紛和沖突。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人們安全意識的提升,智能攝像頭、智能門鎖、智能貓眼等被大量應用。然而,這些設備被安裝在自己家門上或門口時,很可能拍攝范圍覆蓋到鄰居家門口,因此被質疑侵犯私權的況屢有發生。專家指出,攝像頭、有攝像功能的智能門鎖等設備會記錄鄰居的個人行蹤以及與其有來往的人員信息,這些都是自然人私權的保護范圍,如要安裝應事先取得鄰居同意,否則涉嫌侵犯他人私權。

在采訪中,一些訪者表示,安裝帶有錄像功能的設備,初衷是為了確保家門口的安全,完全無意冒犯鄰居私。然而,一些智能設備的功能設置不夠智能,無法關閉攝像功能,或者關閉程序復雜,使得使用者無法有效控制攝像范圍。這也導致了鄰里糾紛和沖突的不斷發生。

針對這一問題,專家表示,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實施侵害他人私權的行為。居民個人在安裝帶有攝像功能的設備時,應與存在利害關系的鄰居協商一致,并在取得其同意的前提下進行安裝。同時,廠家也應進一步規范行業標準,提升科技水平,確保使用者能夠便捷地作設備、調整設備覆蓋角度和范圍,以避免侵犯他人私。希在科技發展的同時,也能更好地保護個人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