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鄰居告訴我一個發生在他兒子學校的故事。他的兒子正在場上投籃,不料一個生從他邊跑過,正好被他投籃的砸到,導致生手腕骨折。學校要求雙方家長商議解決此事。經過觀看監控錄像,大家都確認這是無意之舉。盡管如此,傷了,所以我鄰居先支付了兩千塊醫療費,并每周送營養品上門看生,直到康復。最后生康復了,我鄰居問對方家長醫療費一共花了多錢,準備進行補償,但對方父母堅決不要,反而再度拿出兩千塊給我鄰居,表示孩子都是無意之舉,屬于意外。我對我的鄰居到欽佩,他真是一個有文化、有素質、懂得理事的人。其實,我認為這件事主要取決于雙方的態度。如果雙方都能友好解決,既然都是無心之舉,都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只要孩子沒有到嚴重傷害,互相諒解解決問題是完全可行的。但如果對方態度堅決,那麼可能會導致爭執和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