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鄰里之間因監控引發的私權糾紛案件。老麥和老何是住在斜對門的鄰居,他們的房屋之間有一條長達9米的走廊,這個走廊是上下樓梯的通道,老麥家靠近上行樓梯口,老何家靠近下行樓梯口。

2022年7月,老何在自家房門右側上方安裝了可遙控旋轉的攝像頭,這引起了老麥一家的不滿。老麥表示,攝像頭可以詳細記錄他們家中員進出住宅的況,甚至還能錄到他們在家說話的聲音,這導致他們即使關上門在家也不敢大聲說話,對他們一家的心健康造了嚴重影響。老麥表示:“攝像頭的存在讓我們覺被監視,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困擾,一定要拆除!”

而老何則認為在自家門口安裝監控攝像頭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這是很普遍的行為。他表示:“攝像頭拍攝到的是公共走廊區域,我沒有惡意窺探他人私,不同意拆除攝像頭。”之后的一段時間里,兩家經常發生爭執。

后來,為了照顧老麥一家的,老何率先作出讓步,用膠布遮擋了一部分攝像頭,以阻擋攝像頭拍攝到老麥家門口的區域。但是老麥認為攝像頭的位置正對著他們的門口,仍然堅持要求老何拆除攝像頭。在經過協商無果后,老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何拆除攝像頭并刪除與他們家有關的存儲視頻資料。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老何應將監控攝像頭調整至無法拍攝到該層樓梯口的上行位置,并刪除攝像頭錄制的所有與老麥一家相關的圖像視頻。但是老麥不服,提起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法院認為,即使調整了攝像頭的位置,老何安裝的攝像頭仍會在一定程度上記錄和反映老麥及其家人的個人活和生活狀況,這會侵害老麥的日常私。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的法謝曉婷表示,我國法律并沒有止個人在居住環境周圍安裝攝像頭,個人出于自安全考慮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的行為本是有一定合理的,但在維護個人權益的同時,也應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私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各種方式侵害他人的私權。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空間、私和私信息。

來源:中國新聞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