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方便市民停車,鄭州市利用空余土地資源新建了許多停車場。然而,停車收費標準的制定以及不同牌子的停車場的區分方式卻讓市民到困。最近,鄭州市民王先生在停車時遇到了這個問題。他發現,鄭州市金水區渠東路一家停車場的收費過高,并且還違規提供包月服務。他在頂端新聞問政平臺上反映了這個問題。

頂端新聞記者第一時間對王先生所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核實。據了解,王先生所說的停車場位于渠東路三全路叉口西南角,名為“渠東路生態停車場-1號”。該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顯示,前20分鐘免費,超過20分鐘后的第一個小時收費5元,之后每小時加收1元,沒有收費上限,即采用了“5+1”的收費模式,收費單位為鄭州公用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王先生認為,這個停車場位于鄭州市區的三環外,而且是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停車場,然而收費標準卻與市中心的高端商場地下停車場相當,顯得過高。

對于這個問題,鄭州公用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的沈士回應稱,目前渠東路生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并非政府定價,而是據市場調節定價。盡管停車場位于北三環外,但停車場需要據自的建設投和經營狀況來自主決定定價。

然而,王先生仍然對收費問題持有質疑態度。他指出,鄭州東站附近的一些停車場收費標準更低,為什麼同區位的停車場收費標準卻存在差異?對此,沈士解釋稱,商業停車場的定價是備案的自主定價,而且鄭州停車場普遍收費并不高,“5+1”的定價已經算是便宜的了。

為了解釋停車場定價標準的區分方式,頂端新聞記者采訪了金水區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員吳先生。他介紹說,鄭州市的停車場有三種定價標準,分別是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定價和市場調節定價。渠東路生態停車場屬于市場調節定價的范疇。公共停車場是指市城區范圍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收費公示牌為藍,明確標明有不同等級的停車場。而渠東路生態停車場屬于商用停車場,由社會資本投資全額建設。

據河南省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利用公共空間、劃撥土地和道路紅線用地建設的停車設施,社會資本全額投資的停車設施,經營者可以自主制定收費標準。為了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自主定價的停車場一般不會比周邊其他停車場的定價高太多。

盡管如此,自主定價并非完全自由的定價。如果停車場的定價超出了市場價過高,或者存在擾市場環境、哄抬價的行為,市民可以撥打12315監督電話進行反映,相關部門會對其行為進行調查和理。

因此,鄭州市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存在差異,不同停車場的定價方式也不盡相同。市民對于停車收費的疑問需要通過監督渠道進行反映,以促進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公平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