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他們的職業是教師,他們的職責是教育孩子,他們的目標是培養孩子。他們應該是孩子的引路人,孩子的啟蒙者,孩子的朋友。他們應該用心、耐心、智慧,去引導孩子,去激勵孩子,去幫助孩子。然而,也有一種教師,他們用暴力、侮辱、嘲諷,去懲罰孩子,去打擊孩子,去傷害孩子。他們用歧視、偏見、惡意,去看待孩子,去貶低孩子,去排斥孩子。他們用欺騙、誹謗、誣陷,去陷害孩子,去詆毀孩子,去毀滅孩子。

鄒某是江西省九江市雙峰小學濂溪校區的一名語文老師,的行為導致一個11歲男孩自殺。通過多次公開貶損、辱、責罵學生,甚至肢上的傷害,讓這個孩子走上了絕路。無法忍自己的言行對孩子的傷害,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發指。

鄒某,你的所作所為,是怎樣的殘忍,是怎樣的無恥,是怎樣的罪惡!你是一個教師,你是一個年人,你是一個理智的人,你怎麼能對一個11歲的孩子,做出這樣的事?你怎麼能忍心看著一個孩子,被你的言語和行為,一點一點地摧毀,一點一點地死去?你的“教育懲戒”,是在殺死一個孩子的未來,是在摧毀一個家庭的幸福,是在敗壞一個社會的風氣,是在挑戰一個國家的法律。你的“教育懲戒”,是對教育的,是對孩子的待,是對家長的侮辱,是對社會的危害。

鄒某,你的罪行已經暴,你的罪證已經確鑿,你的罪名已經鐵定,你的罪責已經難逃。你還想怎樣,你還想做什麼,你還想說什麼,你還想辯解什麼?你還有什麼資格,什麼理由,什麼借口,什麼底氣,來否認你的罪過,來逃避你的懲罰,來挑戰你的審判,來對抗你的正義?你還不快快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