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后貧時代的到來和國家全面啟鄉村振興戰略,鄉村組織系建設的實踐空間和運作機制正在順應時代變遷的發展走向。城鄉一化進程深刻影響著鄉村組織建設,鄉村發展的功能效應呈現出新的特征和新的趨勢。面對復雜的農村社會治理現狀,漳州市政協提案委副主任何東平提出了《關于推漳州市鄉村組織系建設賦能鄉村振興的幾點建議》。

何東平指出,鄉村振興的關鍵在于有沒有一個堅強有力的領導組織。他建議相關組織部門應該高度重視鄉村組織建設,圍繞新時代鄉村整重建這一本宗旨,構建共同目標,形互促共進的鄉村“治理共同”的組織系。此外,鄉村振興的本質是視鄉村本為發展目的,重塑鄉村主價值,重建鄉村社會秩序,構建一種適應城鄉平衡互惠發展格局的社會團結系。

何東平建議圍繞以下方面進行鄉村組織系建設:法治治理思維的滲,社會治理主多元特征的強化,傳統組織資源和民間“規則文化”的挖掘,以及利用大數據平臺建構鄉村治理所需要的網絡和網格。

為進一步強化鄉村組織系建設,何東平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建議: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構建穩定聯結機制,規范化建設,以及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在新時代的背景下,鄉村組織系建設的重要愈發凸顯,為實現鄉村振興和鄉村社會重建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