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梓潼縣石牛鎮金牛街社區,無論是小兩口吵架賭氣鬧離婚,還是鄰居間因土地劃分問題產生矛盾,群眾遇到這些糾紛時總會想到找“法律明白人”老劉。老劉發揮人、地、事的優勢,引導居民理表達利益訴求,及時就地化解了不糾紛。這樣的“法律明白人”在廣大鄉村地區越來越多。他們將“法言法語”轉化“鄉音土話”,讓村民真正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及時排查微風險、化解微矛盾,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進村戶了解況、收集群眾法律需求,讓基層治理更準。他們為了群眾邊的社民意信息員、政策法律宣傳員、矛盾糾紛化解員、法治實踐引導員。

據2023年9月底的數據顯示,全國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94萬余名,基本實現了在每個行政村的全覆蓋。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是全國“八五”普法規劃4個專項工程之一。他們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經過法治培訓,能夠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帶頭參與鄉村治理。他們針對農村常見問題開展法治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等工作,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他們推法治在廣袤鄉村落地生為了群眾邊的基層依法治理隊伍。

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培養質量和作用發揮是關鍵。在一些地方,村(社區)兩委員作為“法律明白人”培養的重中之重。不地方還借助“外腦”提升“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最近,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正式啟“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將村(居)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的鄉土優勢結合起來,以實現“1+1>2”的效果,助力形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來看,“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效明顯,但在一些地方,還存在缺乏有效激勵機制、與基層其他法治資源力量整合不足等問題。因地制宜探索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就能進一步夯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推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