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遼寧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鑫出庭履職,代表本院出席了阜新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某搶劫上訴一案。據了解,王某某因無力償還到期貸款而產生搶劫念頭。今年3月5日,他以買煤為由進朱某玉、韓某華的院,趁其不備將二人殺害,室劫走現金、保險柜后將被害人尸運走埋尸滅跡。阜新市檢察院審查案件后,以王某某涉嫌搶劫罪向阜新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今年8月16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判王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訴。遼寧省檢察院理該案后,組了辦案組,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經審查,辦案組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但辦案組認為本案不應認定為“戶搶劫”。高鑫在出庭意見中闡述道,雖然不應認定為戶搶劫,但王某某進他人家中搶劫,致二人死亡,案件質惡劣,危害后果嚴重,原審法院量刑適當。遼寧省人大代表周立友全程旁聽庭審后表示,整個法庭庭審過程規范流暢,法庭訊問層次分明、層層遞進,出庭意見邏輯嚴扣,尤其是最后的釋法說理環節融合了天理國法人,講清了法理,講理,是一場高質量的庭審。遼寧省高級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