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賄、利用影響力賄的一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孫遠良利用其在遼寧省遼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征占土地、獲取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計非法收折合人民幣1.59億余元。此外,孫遠良還利用其退休前擔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權或地位形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公司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共計非法收折合人民幣2816萬余元。檢察機關依法提請以賄罪、利用影響力賄罪追究孫遠良的刑事責任。在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遠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遠良最后進行了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將在擇期宣判。此次庭審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余人前來旁聽。

來源:央視新聞 K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