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囑庫發布了2023年十大經典案例,涉及再婚家庭產繼承、獨生子繼承、虛擬財產繼承、產管理人服務等多方面,呈現出產繼承的復雜多樣。隨著我國家庭財富的不斷積累,人口老齡化的演進,以及家庭結構與家庭觀念的不斷變化,由財產繼承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因此,提前做好產規劃,可以更好地解決家庭糾紛矛盾、優化財產分配。

經典案例中,有多起都涉及老人對家庭產的分配方式。劉阿姨(化名)的三名子都已家,且事業有。劉阿姨原本訂立了囑,將自己名下三套房產分別留給三名子。但在劉阿姨后續生病治療過程中,子們一次都沒前來探過,后續的生活中也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劉阿姨的生活中,只有寵陪伴左右。因此,劉阿姨更改了囑,將名下全部房產捐贈給了寵醫院,希醫院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顧好自己的寵據《民法典》1133條的規定,自然人可以立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因此劉阿姨可以據個人意愿更改囑,將產贈予寵醫院。

再婚老人訂立囑,為離異兒留保障

年近七旬的秦先生早年離異,獨自帶著兒生活。后來兒組建家庭有了孩子,但現在兒也婚姻破裂,獨自養孩子。為了避免黃昏背后可能出現的產繼承風險,也為了給離異后的兒留下保障。秦先生在再婚前訂立了囑,決定將自己所有的產由親生兒繼承。據《民法典》1127條中規定,配偶、子、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此,陳士作為秦先生的再婚配偶,可以繼承秦先生的產。為了防止未來產繼承可能存在的爭議和糾紛,秦先生在婚前訂立了囑,將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進行了分配,保障了兒生活。

失獨老人指定產管理人,為孫子守護

60多歲的陳叔叔和劉阿姨唯一的兒因病早逝,留下年的外孫,由婿照顧。現在婿即將再婚,陳叔叔和劉阿姨擔心婿再婚后,會對外孫照顧不周。擔心自己百年之后,外孫年無法合理的管理產。更擔心婿以監護人的份,分割掉本該屬于外孫的產。在中華囑庫了解到了產管理人的作用后,陳叔叔和劉阿姨訂立囑,指定侄子侄產管理人,幫助外孫管理產。本案中,雖然外孫據《民法典》1128條中的規定,可以代位繼承外祖父母的產,但外孫尚,不備民事行為能力,婿作為外孫的監護人,有權管理孩子繼承的產。因此,產管理存在了不確定。老人通過指定了產管理人的方式,很好地規避了婿代管產的可能,保障了產順利傳承。

老人立囑,定向將財產留給

年近七旬的沈阿姨擁有一套父輩留下房產,近期,沈阿姨的獨生即將結婚。沈阿姨在高興之余也在擔心,自己和老伴兒百年之后,兒繼承房產,可一旦婚姻出現變故,婿會分割掉房產的一部分。沈阿姨的擔心不無道理,《民法典》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者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兒繼承的產是屬于和丈夫的共同財產。一旦婚姻破裂,丈夫將很有可能分割掉產的一部分。但是,《民法典》1063條第三項也規定,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沈阿姨訂立了囑,將產定向傳承給兒,就避免了因婚姻變故后,財產被分割的可能。沈阿姨表示,“房產是兒最后的‘避風港’,囑是我們留給兒的保障。”

中華囑庫相關專家表示,在很多人看來,獨生子繼承父母的產屬于“天經地義”,但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家庭結構變,獨生子在繼承父母產時,也會有潛藏的風險。只有提前做好囑規劃,并訂立囑,才可以減紛爭,避免產外流。

此外,相關案例中也有幾則的囑訂立人是年輕人,除了現實資產外,還涉及虛擬財產繼承。吳士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從小和母親一起生活,兩人深厚。吳士正在讀博,靠著自己的努力購買了一套房產。現在,吳士的母親已經再婚,繼父也有一個孩子,兩口之家變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暫時還沒有結婚的打算,吳士打算立一份囑,為母親留下保障。據中華囑庫專家的建議,吳士決定將房產優先繼承權留給母親,并保留繼父的居住權。如果母親先于自己離世或者與自己同時離世,產將捐贈給韓紅慈善基金會。本案中,吳士如果沒有訂立囑,一旦遭遇不幸,名下的財產將由母親繼承。但母親與繼父已經結婚,所以產也是母親和繼父的共同財產。繼父也間接擁有了產的繼承資格。吳士通過立囑的方式,為母親留下了一份獨有的保障,避免了繼父分割財產的可能,而捐贈給慈善機構,也可以使得產價值最大化。

士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家庭幸福滿且資產厚。一次偶然機會,陳士發現丈夫在出國期間,竟和他人生育了三個孩子,這對陳士造了極大的沖擊,家庭關系也在崩潰的邊緣。為了維護家庭資產的完整,確保陳士的財產能夠順利傳承給兒,陳士訂立了囑,明確了產分配方式,保護了兒的繼承權不干擾。此外,陳士還計劃與丈夫簽署婚協議,明確家庭財產的歸屬和分配,將未來的不確定因素納可控范圍。據《民法典》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如果沒有訂立囑,那麼非婚生子同婚生子均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產,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均等。所以,陳士及時訂立囑,并計劃簽署婚協議,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財產傳承。

2023年初,擁有百萬的“90后”B站up主訂立囑,計劃待自己離世后將百萬賬號留給好友運營,并將自己名下價值300萬的虛擬資產繼承給父母。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虛擬財產只要是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都可視為產。如果虛擬財產能與現實社會的貨幣或者其他財產產生易關聯,此虛擬財產就存在法律上的財產質,其本就屬于可支配的財產。近年來通過立囑保護虛擬財產的事件越來越多,囑中的虛擬財產包括QQ、微信、網絡游戲等賬號,多種多樣的虛擬貨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