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誰來賞識自己時,我們可能會陷困境。我們不希為任何人的冤大頭,因此需要權衡雙方的賞識和機會。首先要考慮工作環境,直接領導對我們的工作表現和職業發展有著更為直接的影響。如果我們與直接領導的合作關系良好,并且他們為我們提供良好的指導和支持,那麼選擇直接領導的賞識可能更有利。其次要考慮事業發展,大領導的賞識可能意味著更廣闊的機會和更高的職位。如果大領導承諾給予更多的機會,讓我們在事業上有更多的發展空間,那麼選擇大領導的賞識可能更有吸引力。最后要考慮長期影響,評估賞識背后的機和意圖。如果我們認為大領導的賞識只是暫時的,而直接領導更加看重我們的長期發展,并愿意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機會,那麼選擇直接領導的賞識可能對我們的長遠利益更有益。最重要的是,選擇與誰合作和到賞識是我們個人的決定。考慮自己的價值觀、職業目標和發展需求,并與相關人員進行坦誠的對話,以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不要讓自己為冤大頭,而應該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做出明智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