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的時候,確實非常煩惱。因為生活所迫,上個月我找了一份在廠里的工作,每天十二個小時,兩班倒,一個月的工資只有四五千塊。每天都到疲憊不堪,覺時間過得非常慢。現在的孩子誰愿意進廠上班呢?很多包括三十多歲的寶媽們都寧愿不工作也不愿意進廠。我曾經有個三十七歲的寶媽同事,后來我們一起辭職了,一起找工作。我建議去廠里上班,但嫌累,不愿意進廠,于是找了一家很破爛的小公司,一個月只能掙兩千塊錢。天天抱怨老公不給錢花,能靠自己賺錢。我說我們可以一起去廠里上班,但還是不干。已經三十多歲了,卻不愿意忍艱苦的工作。而我只有二十多歲,我選擇了這條路。讓我去的小破公司上班,但我說我年輕,一個月只有兩千塊錢我無法維持生活。那個公司的工作時間是朝九晚五,周末單休或雙休,吃喝住都得自己負責,沒有任何社保和保障。我不想過那樣的生活。住的地方就在這里,而我不是,我的力更大。雖然有老公養著,而且家還有回遷房,說明的條件還不錯,過著舒適的生活并照顧孩子確實好的。但如果我過那樣的生活,我無法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