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回到家后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過馬路,突然有兩個警察過來檢查。我心想,前天他們不是剛查過我嗎?怎麼又來查了呢?我忍不住問他們:“阿sir,我犯什麼錯了?為什麼要查我?我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喲。”其中一個警察笑著回答說:“這只是例行檢查,請別介意。”

我又問他們,有人借了我4000元然后消失了,能否幫我追回來。他們告訴我要去派出所報警。我接著說:“你們不是警察嗎?找你們報警不行嗎?”他們表示:“我們是巡警,管不了這種事。”我還想繼續詢問幾句,但他們卻像害怕一樣遠遠地走開了。

現在我陷了糾結,不知道是否應該報警。我希那個借錢的人能自覺把錢還上,別鬧得太過分。畢竟,微信轉賬記錄是確鑿的,現在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你往哪里躲,追回錢款的途徑都是有的。就算我不報警,找私人公司同樣可以追回。

做人要懂得知恩圖報。那個在我當初陷困境時幫我端水的好姑娘,我至今都銘記在心,祝愿一生平安!

一個好男兒應該懂得恩怨分明,不能讓曾經幫過自己的人到失。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每當我回想起這件事時都到惡心。

我將這件事向網友群里傾訴,他們說,我想要建立良好的友誼,但別人卻心機算計著我,我待人真誠,不占別人便宜,卻被人笑話傻。在現如今的社會,能夠保持真誠不變是十分可貴的品質,而那個借錢的朋友并不值得與之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