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江西老張因經營需要向朋友老陳借出61萬元,并簽署了借款合同,并以房產作為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然而,四年后,當老張要求注銷抵押權登記并返還房屋所有權證時,卻遭遇了法律上的困境。老陳從未催要過欠款,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權益。于是,老張選擇向法院起訴,要求注銷抵押權登記并返還房屋所有權證。然而,法院裁決老陳的債權訴訟時效于借款期滿的三年之后屆滿,也就是2022年1月6日。這樣一來,老張的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無法繼續追討借款。在法律層面上,老陳無需配合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也沒有義務返還房屋所有權證。對于老張來說,這無疑是一次沉重的打擊。而對于我們來說,該如何避免陷“訴訟時效”的陷阱呢?首先,合同簽訂時要明確約定借款期限,并在規定的期限做好借款追回的準備。其次,及時記錄和保存相關的證據,例如借貸合同、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以便在需要時能夠證明借款事實。最重要的是,當發現對方有拖延還款行為時,要及時與對方進行通,采取適當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這個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在借貸行為中要謹慎小心。遇到類似況時,我們應該及時咨詢專業人士,以免陷無法追回借款的困境。訴訟時效是法律設立的一道防線,旨在保護債務人的權益,但同時也給債權人帶來了限制。作為借貸雙方,我們應該了解并遵守法律規定,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