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1日傍晚,江西南昌的小秋(化名)因為傷心低落,自行去了朋友王琪(化名)的家中,并決定與朋友王琪、徐恬(化名)和陳朵(化名)聚一聚,希通過與朋友聚餐緩解悲傷緒。然而,這個原本是為了解憂的聚會卻演變了一場悲劇。
在聚餐期間,酒了們釋放緒的工,小秋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王琪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徐恬和陳朵也一同參與了聚餐,但兩人并沒有喝酒。不幸的是,小秋因過量飲酒而導致心臟呼吸停止,最終不幸離世。
小秋的父母無法接兒去世的事實,他們認為王琪、徐恬和陳朵作為聚餐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應該對小秋的死亡負有責任。于是,他們將三人訴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要求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過法院的審理,法院認為各方當事人應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作為聚餐的組織者和共同飲酒人,王琪應該意識到飲酒過量會對造傷害甚至導致死亡。無論王琪是否勸酒,都沒有有效制止小秋過量飲酒,并未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因此應承擔6%的賠償責任,賠償5萬余元。
而對于徐恬和陳朵這兩位共同聚餐者來說,雖然他們沒有參與飲酒,但在小秋過量飲酒、醉酒后無法自理的況下,他們也有義務及時將小秋送往醫院接救治。然而,他們并未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存在過錯,因此分別應承擔3%的賠償責任,分別賠償2萬余元。
法在判決中提到,飲酒者應該量力而行,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有最高的注意義務,要在自酒量和狀況允許的范圍適度飲酒。而共同飲酒者之間應友善互助,在發現有人過量飲酒時應及時勸阻,并對醉酒者提供幫扶和照顧。當醉酒者出現不適時,應及時送醫就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條,造人損害的侵權行為應當賠償治療和康復的費用,以及因誤工減的收。對于造死亡的況,則還應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這起悲劇的發生提醒人們,在飲酒時要量力而行,同時也要友善互助,共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