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過年,各級寺廟里的香火日漸旺盛,許多人堅信許愿放生會給新年帶來好運,特別是老一輩。對于合法放生行為,國家并不止。但是,有一種放生,后果很嚴重——那就是隨意放生外來野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保護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將從境外引進的野生放生、丟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捕回,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關野生保護主管部門代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響的措施,所需費用由被責令限期捕回者承擔;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哪些外來野生可能常見卻又是止放生的呢?洲牛蛙(原產于國東部和加拿大東南部)、紅耳彩西)(原產于國中南部至墨西哥北部)、鱷雀鱔(原產于洲)、豹紋翼甲鯰(清道夫)、齊氏羅非魚(原產于非洲和中東,于1978年從泰國引進,后淘汰)、大鱷(原產于洲)。趕收藏了告訴家里的長輩們吧。

放生是好事,但是,如果放生的是上面列的這些種,那也許就不是放生而可能是殺生了。對于年輕人,如果已經飼養了外來野生生作為寵,也請切記不要隨意棄養及放生。真的會違法,后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