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加有效地推進法院的執行工作,打擊規避執行行為,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發布了懸賞執行公告。據法律規定,該公告集中公開曝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失信被執行人,督促他們自覺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同時,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也被歡迎積極監督舉報,共同維護司法權威。

同時,該法院也希被執行人能夠在看到此公告后,積極與法院聯系,主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針對這些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決定限制他們的高消費行為。在限制高消費期間,這些人將被止乘坐飛機、列車臥、船二等以上艙位,止乘坐G字頭車組列車全部座位以及其他車組列車的一等以上座位,止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此外,他們還不得購買不產或進行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游、度假和子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資質認定、誠信系統記錄等方面也將實施全方位的限制。

對于那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高消費的被執行人,一經查證屬實,將依法予以罰款、拘留。如果節嚴重構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誠信是人生的命脈,是一切價值的基。因此,被執行人應積極履行法律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否則,他們將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和人自由的代價,在社會活中將遭各種限制,寸步難行。

需要嚴正聲明的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當用途。如果非法使用本公眾號信息給他人造損害,將由使用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