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去世后,無論配偶是否有生活來源,都將無法獲得生活補助。據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屬待遇暫行辦法》,按照過去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退休人員去世后,其屬待遇包括三個方面:喪葬補助金、恤金和無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的生活補。然而,據現行規定,即使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去世,只能獲得喪葬補助金和恤金,不再有無生活來源的補。只有工傷職工去世或因公犧牲才會有供養家屬的恤金。

對于企業退休職工而言,據人社部發(2021)18號文件的規定,退休職工因病去世后,其家屬可以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恤金。實際上,據我理解,一次恤金已經包含了對沒有生活來源配偶的補助部分。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據參保人員死亡時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的2倍計算。例如,四川省據常住地計算,202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為41444元,每月平均為3453.67元,2倍計算即為6907.34元,這就是四川省企業退休職工在2023年去世后的喪葬補助金。

一次恤金部分,退休人員據在職人員的規定執行,與繳費年限和領取養老金的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退休人員以死亡時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為基數,據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例如,繳費年限為30年(包含視同繳費年限在),死亡后按照繳費年限計算,最高可以領取24個月。但如果在死亡前已領取了20年的養老金,就要扣除20個月,實際上只能領取4個月的一次恤金,但最低保障是9個月,家屬仍然可以領取9個月的恤金。如果繳費年限仍為30年,但只領取了5年的養老金就去世了,那麼可以領取19個月的恤金,如果只領取了一年的養老金就去世了,可以領取23個月的一次恤金。

以四川省為例,如果是在2023年去世的同樣是退休職工,據該省2022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為3453.67元,9個月就是31083.03元。加上6907.34元的喪葬補助金,家屬總共可以領取37990.37元。喪葬補助金主要用于補死者的喪葬費用,而一次恤金主要用于無生活來源配偶的生活費用。由于每個家庭況不同,需要家庭員協商解決。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恤金解決的是沒有生活來源和生前需要退休職工供養的家庭員的問題,不屬于繼承的范疇,也不按照民法典繼承篇的規定進行繼承。因此,在分配一次恤金時,應重點用于沒有生活來源的配偶。除了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恤金外,如果死者個人賬戶養老金未領完,可以由家屬繼承。然而,這個金額并不多,且需要符合條件的繼承人進行協商。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去世后,屬待遇需要到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而不是在居住地或戶籍地辦理。辦理時需按當地社保部門要求提相關資料,例如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親屬關系證明、份證、戶口簿、銀行卡等。如今,許多地方都可以在線上辦理,若無法在線上作,則需要親自前往社保部門辦理。

總結來說,退休職工去世后,其沒有生活來源的配偶將無法獲得生活補,但據規定可以領取屬待遇。屬待遇包括一次恤金和喪葬補助金等,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未領完的部分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