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一個特殊的一年,全球范圍新冠疫持續蔓延,對人類的健康和生活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影響。老年人群由于免疫力和抵抗力較弱,更容易染新冠病毒,并出現嚴重的癥狀和并發癥。據統計,2023年全國有近10萬名退休人員因染新冠肺炎而不幸去世。關于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能領取哪些待遇的問題備關注。退休人員不幸去世,養老金停發,家屬不能繼續領取養老金。然而,家屬實際上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恤金、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以及醫保個人賬戶余額這四筆錢。本文將從背景、原因和影響三個方面為您介紹。

背景: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制度

退休人員是指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4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繳費基金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退休人員在老年時期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尊嚴,也是為了現國家對退休人員的關懷和尊重。退休人員為國家和社會做出了貢獻,并為自己的養老儲備了資金。因此,退休人員有權利國家和社會提供的養老保障待遇。

原因: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領取的4筆錢

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以據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申請領取以下四筆錢:喪葬補助金、恤金、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以及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首先是喪葬補助金。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屬待遇暫行辦法》第5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一次發放,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時全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的2倍。

第二是恤金。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屬待遇暫行辦法》第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家屬可以領取恤金。恤金按月發放,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時全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乘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據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和領取養老金年限確定,每繳費1年增加1個月,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1個月,最低為9個月,最高為24個月。

第三是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32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其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指參保人員在退休前繳納的個人賬戶部分的累計金額,減去退休后按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部分的累計金額后的余額。

最后是醫保個人賬戶余額。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29條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死亡,其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指參保人員在退休前繳納的個人賬戶部分的累計金額,減去退休后用于支付醫療費用的部分后的余額。

影響: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領取的4筆錢對家庭和社會的意義

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領取的4筆錢對家庭和社會都有重要意義。來說,有以下幾點:

首先,緩解家庭經濟力。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庭失去了一份固定的收來源,并需要承擔喪葬等相關費用。對于經濟困難或沒有其他收來源的家庭來說,這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及時領取這4筆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的經濟力,為家庭的生活和發展提供一些資金支持,例如支付日常開支、教育費用和醫療費用等。

其次,現國家和社會的關懷和尊重。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不僅面臨經濟上的困難,還面臨上的傷痛。對于沒有其他親友或社會支持的家庭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及時領取這4筆錢可以讓家屬到國家和社會對退休人員和家屬的關懷和尊重,增強家庭的信心和勇氣。例如,可以用于安葬逝者、問生者和紀念先人等。

最后,促進社會和諧和穩定。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能因為錢財糾紛而與他人發生沖突或訴訟。這對社會的秩序和安全產生一定的影響和威脅。及時領取這4筆錢可以避免或減不必要的糾紛或訴訟,維護家庭和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例如,可以用于清償債務、分割財產和解決產等。

個人觀點:退休人員去世后家屬可領取的4筆錢是一項合理和必要的制度安排,是對退休人員和家屬權益的保障,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現。我認為,這項制度應該得到更多的宣傳和普及,讓更多的退休人員和家屬了解自己的權利和待遇,也讓更多的社會公眾了解這項制度的意義和價值。同時,我希這項制度能夠不斷完善和優化,據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需求的變化,適時調整標準和范圍,提高效率和質量,使之更符合實際和規范。請在評論區分您的想法和經歷,包括對這項制度的看法以及是否有親友因新冠去世而領取這4筆錢,以及這4筆錢對您的幫助或困難。謝謝您的閱讀,期待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