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延津縣某村的農田變得異常熱鬧。花生的黃金收割期即將過去,但農田中卻停滿了被止作業的農機。農民們焦急地等待著收獲的時刻,同時用手機記錄這一非常時刻。一位農民焦急地詢問:“不讓我們收花生了,難道要等下雨天嗎?”工作人員回答說:“省有領導檢查。”這個回答似乎為這突如其來的“令”提供了解釋。場上的宣傳車播放著環境保護法的法條,仿佛這是一場關于環保的大型活,而不是一場關于農民生計的危機。

據延津縣有關部門回應,止收割花生的原因是收割會產生大量揚塵,影響通安全。然而,這種解釋與農民們錄下的視頻中工作人員的話不符,引發了群眾的疑問。事實上,花生收割時機短暫,稍有延誤,一場雨可能會毀掉所有努力。是誰的錯?是政策、是誤解、還是領導檢查的力?很多農民提出,這是否只是為了給領導留下好印象,而以環保的名義犧牲了他們的生計?

在80年代初,我國已經意識到農業機械化的重要。然而,現如今,看似關于環保的政策,卻可能為部分地方員迎合上級的工。之前南和縣的“割麥時必須弄霧炮機”的政策就到了質疑,現在延津縣的花生事件,是否也是同一首歌的不同版本?對于那些為了完任務而忽視農民實際困境的員來說,他們真的理解為農民服務的真諦嗎?從國家層面來看,我們一直鼓勵和扶持農業,為何在基層,這種鼓勵變了阻撓?

此事曝后,令被撤銷,涉事工作人員也到了批評。然而,這一來一回,農民們的損失能否得到補償?延津縣這樣的“熱搜”,真的是他們所期的嗎?作者認為,環境與農業都是我們生活的基石,但在實施政策時,我們是否真的權衡了兩者的利弊,還是為了其他目的而犧牲了其中之一?期待大家在評論區分你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