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襄市襄城區某村的張某遇到了糧販王某,他們約定以每斤1.26元的價格將家里的稻谷賣給王某。然而,在收購糧食的過程中,張某發現自家的稻谷數目明顯于預期,引發了他的懷疑。回想起當時的景,他意識到王某可能在記錄賬目時了手腳。于是,他聯系了好友李某進行核實,結果發現李某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他們立刻報警,警方趕到現場重新稱重糧食,最終王某承認自己在賬目上作假,以記、修改的方式騙取了農民的錢財。
經確認,王某在張某家記了1866斤稻谷,價值2000余元,在李某家記了12000余斤,導致李某經濟損失15000余元。該案于2023年2月移送至襄城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快速辦理。目前,王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已獲得對方諒解。
對此,檢察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賣糧的時候一定要亮眼睛,謹防賣糧詐騙,維護自權益不侵害。賣糧前要對自家的收有個預估,選擇正規商家或常年合作識的糧販,對收購價格明顯高于當地行的糧販要提高警惕,防止對方利用高價吸引農戶后使用計量違法手段。
同時,也要提醒糧販們,收糧賺錢無可厚非,但一定要誠實守信,不要缺斤兩,坑農害農。否則,不僅會影響自己的口碑和信譽,而且如果構犯罪行為,還將面臨司法機關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