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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元罰款”四個字重重敲在老李心上,讓他臉瞬間蒼白。原來,他家祖祖輩輩使用的井水竟然是“違法”的!前幾天,一個自稱政府工作人員的外地人告訴老李,國家已規定農村私人不可以再打井使用地下水,必須統一用政府供水,否則將面臨十萬元的天價罰款!老李家世代住在這個村子,哪里聽過這樣荒唐的規定。不知會給這個農村家庭帶來怎樣的災難......

湖南農村,張老三一家三口住在自家一畝三分地的土坯房里。每天天剛亮,張老三就起床燒火,打兩桶井水燒開水。老伴在井臺洗臉涮口,兒子抱著水桶沖沖屁,一家老小才換上干凈裳,吃上熱乎乎的粥飯。吃過早飯,張老三背上鋤頭,去地里挖地、播種。天熱的時候,他還要打水澆地,不然秋收的時候谷子就癟了。張老三家祖祖輩輩都是這樣。他們靠著一口泉水,一畝三分地,種出糧食填飽肚子。雖然窮,但自給自足,過著自在日子。

前些天,村里突然來了個陌生人,說是政府水務部門的。這人滿口京片子,說以后政府要在全村建自來水管網,不能再私自打井了,天天要向政府買水用。這話一出,驚得張老三夫婦目瞪口呆。他們哪里有那個錢天天買水用啊!這人還說,私自打井是違法的,誰還敢打井,就要重罰款。張老三一聽,急了,上去就說:“我們這里一直都是自己打口井用水,怎麼現在說違法了?政府不是要保護我們農民的利益嗎,怎麼反過來限制我們了呢?”那人不耐煩地說:“法規就這麼規定的,不打證擅自用水違法!這保護水資源,跟保護你們農民有什麼關系?”兩個人爭執不下。張老三氣急了,把那人轟走了。回家一想,這事不是個事兒啊,以后水源被封了怎麼辦?種地、飲用都要靠買水,家里哪里湊的出這麼多錢來?想不通的張老三,決定去縣城水利局看看,到底整的是什麼水。

張老三跑到縣城水利局一問,才知道原來真的出了這樣的規定,農村要逐步停止使用私打的水井,統一使用政府引來的自來水。不過據說這個政策還在醞釀之中,目前農村地區可以繼續自行打井用水。張老三這才放心了。回到村里,他把況告訴村里其他人,也提醒大家最好還是打些新井,省得將來鬧不愉快。

過了一段時間,張老三忽然收到了水利局的通知,說他家的水井違規使用,要立即封井,否則就罰款。張老三看不懂那些法條法規,但他知道自己家祖祖輩輩用的井怎麼就違法了呢?張老三決定再次去水利局問個明白。水利局的人確實承認,目前農村地區打井用水還不違法,通知張老三的做法有誤。但他們也建議張老三家還是盡早使用自來水為妙,因為新的規定快要出來了。

政府執法強,農民權益損。自那次去縣城水利局詢問后,張老三放心了一段時間。他仍然每天早起打兩桶井水做家務,中午去地里澆地。雖然生活簡樸,但張老三一家其樂融融。就在這時,村里又來了個外地人,還帶著幾個法警。這人直接來到張老三家,說張老三違法私設水井,現在要立即封閉這個水井。張老三趕找出上次水利局給的說明,說農村老百姓打井用水不違法。那人不管不顧,直接讓法警在張老三井臺前架起封條,打上“違法水井”的牌子。張老三氣急了,跟那人理論。兩人爭執不下,還發生了肢沖突。村民們聽到靜都跑來看熱鬧。張老三的兒子也跑回家,一聽說有人要封家里的水井,當即就和外地人扭打到一起。這場面已然失控。最終,在村干部的調解下,事件才平息下來。那個外地人不甘心地走了,留下了句“這事沒完”的威脅。張老三也退回了家,心里著實忐忑。

晚上,張老三跟老伴商量,決定再次去水利局弄明白。次日一早,他立即坐車到了縣城。水利局的負責人接待了張老三,細細詢問了事經過后,表示非常憾此事發生,那個外地人的做法完全不正當。水井對農村家庭來說,是獲取生活用水的重要來源。突然強制停用,必將給農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因此,政府在推進任何政策時,都應充分考慮對民生的影響。水利局的負責人也詳細說明了政府對于此事應該采取的態度和措施。來說,有以下幾點:第一,停用水井涉及農民的合法權益。水井是農民自掘自用的設施,政府應尊重農民的這一權利,不能以行政手段強制奪取。第二,停用水井需要逐步過渡。如果確有必要停用水井,也應給予農民充分的準備時間,逐步引導使用公共供水設施,而不是一蹴而就。第三,停用水井需給予補償。政府強制農民停用自建水井,勢必給農民生活造影響。因此必須給予適當補,確保農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目前農村地區老百姓打井用水是合法的,不會罰。他讓張老三放心回家,有任何問題隨時來水利局反映。張老三這才放下心來。

但就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想到,自己并沒有留那人的任何證件號碼或者名片,將來如果那人再來找麻煩,自己要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張老三決定再去水利局要個證明文件,以防那人來搗

張老三重新走進水利局,向負責人訴說了自己的擔憂。負責人思索片刻后,同意出一個證明給張老三,以防那個外地人再來找事。張老三欣喜地拿到證明,放心地回到了家。

接下來的日子,他仍然和往常一樣,靠著祖傳的水井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就這樣過了大半年,村子里突然傳來一個消息,說縣城最近要大力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很快就要在全縣范圍普及自來水了。有的村子已經開始建設水管和水龍頭了。張老三一聽張起來,生怕自己家的水井也要被強制封了。想到上次的事,張老三決定去縣水利局問問況。

他來到水利局,出示證明要求見負責人。負責人告訴他,政府的確有這個計劃,要在全縣范圍建立自來水供水網絡,但進度還很緩慢,至最近一兩年張老三的村子應該不會被納建設范圍,所以可以繼續正常使用自己的水井。如果有消息,水利局會提前通知村民。張老三這才放心,但也提醒負責人,在推進政策時一定要慎重,不能搞突然襲擊,要給老百姓一個適應的過渡期。負責人答應會注意這一點。

回到家里,張老三把況告訴了老伴和兒子。兒子很好奇地問:“爸,要是全村都裝上自來水了,咱們就不能用自己打的井了嗎?”張老三說:“應該可以繼續用,只要不用就行,但以后可能要付水費。不過到時候政府應該會補我們農民的,你放心吧。”兒子點點頭,又問:“那以后我還可以在地里挖個小池塘養魚嗎?里面也有水的。”張老三笑了:“這個應該沒有問題,只要不大量水就可以。國家主要是不讓挖大井把地下水,別的用水還是很人化的,放心吧。”

農村居民是否可以自由打井用水?案件中的張老三一家,以及廣大農村居民一直沿用著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自家打井用水的方式。但是,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個人或組織要從地下取用水資源,都應當按照規定申請取水許可證。那麼,張老三家等農戶的行為看似違法了。大部分鄉村地區都于水源頭附近,屬于水源保護區,而由于國家對農村地區供水條件建設還比較落后,農村居民依靠祖傳的私家水井獲得生活和農業用水是當前的現實選擇。所以,雖然按照水法的原則規定,取用地下水資源需要許可證,但對于農村地區而言,居民自行打井用水是當前合理的需要,所以可以免除申請許可證這一環節,農民的這種行為也符合法律的靈活規定,可以視為合法行為。

該案例充分反映出在推進政策過程中,必須注重保護民眾權益。作為政府,在制定任何政策時都不能急于求,更不能把任務給基層,要求強制執行。這不僅傷害了民眾權益,也降低了政策的公信力。

我們呼吁,各級政府要深刻吸取這個教訓,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尊重民意,政策調整要經過充分論證,聽取各方聲音,達共識;二是采取漸進、有序的改革步驟,給民眾充分適應時間。只有這樣,在推進改革的同時,也能充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使各項政策在民心民意中落地生,共同推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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