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農主怒發話!機收割花生,一粒都不給老人

“誰還敢進地撿花生,我所有的花生都不會給你們留下一粒!”10月23日,河南周口凰花生種植基地農主李某在微信群里怒發警告,引發輿論嘩然。

原來,在前一天,這里發生了一起悲慘事故——68歲的張婆婆在地里撿拾殘余花生時,被自推進的花生聯合收割機夾在機下方,當場死亡。張婆婆臨終前還佝僂著子,想把手中的花生桶推出機范圍,不要浪費農主的花生。這讓所有的人都落下了眼淚。

“張婆婆已經把一生都獻給了田地,偏偏最后一刻還要在乎那一桶花生,真讓人心酸。”村民王大爺說。

但冷酷的現實是,張婆婆的悲劇一點都沒有打農主李某,他仍然一個勁兒地強調自己的權利:“我辛苦一年,花大價錢買機收割花生,你們憑什麼要我的花生?我的地我做主!”

李某的態度激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有網友評論:“你不給老人剩下的花生,老人就去采集,最后被你的機死,你怎麼也要負責任吧?”“弱者群需要社會幫助和關,而不是被剝奪權利。”很多聲音都在質問,一個只著眼利益的農主,是否太過漠視生命的可貴。

然而,如果我們站在李某的角度想一想,也許就能理解他的心態。要知道,在這個農村,許多人的生活都十分拮據。李某不過是想著用機多收割一些花生,來獲得更高的收。對一個勞作一年也只能勉強糊口的農民來說,誰會甘心白白讓出自己辛苦種植的莊稼呢?這其實折出了當前中國農村社會的現實困境——窮鄉僻壤的自然條件惡劣,生產力低下,大多數農民的收微薄,僅能維持溫飽。這導致他們不得不過度依賴土地,爭搶每一點收益,而無法顧及更多。從這個角度看,李某的做法也有其現實邏輯。

然而,我們不能也不應該因此而淡化李某在這起悲劇中應承擔的責任。首先,作為土地使用者,李某有責任合理利用土地,不能僅僅為追求私利而損害弱勢群的生命權益。其次,作為技裝備的使用方,李某有義務對作過程作出安全防范,避免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最后,李某對老人的漠視和無,也有違人和道德底線。

那麼,如何在各方權利之間尋求平衡,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呢?筆者認為,需要從多個層面展開努力:

第一,在法律層面,要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權益的法規制度。目前我國《土地管理法》《權法》等已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屬于國家所有,農民對土地只有承包經營權。這容易導致農民產生“我種的莊稼誰都不能要”的強烈心理,應進一步明確不同主的權利義務。同時,要建立健全農業勞安全管理法規,嚴格規范農業機械作,保護農民安全。

第二,在政府層面,要加大對農村地區的資金支持力度,通過技改造、興修水利、發展特產業等方式,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從本上解決溫飽問題。此外,要開展農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宣傳,提高農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系,發生農業事故時能及時救治。

第三,在民間層面,要發揮公益組織和個人的力量,開展志愿服務,提供法律援助、技能培訓等項目,照顧好特殊困難群的基本需求。要通過輿論監督,呼吁重視人的生命價值,樹立互助友的價值理念。

綜上所述,李某農主的做法在當前農村現實中有其社會背景,但他仍應對老人死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件事敲響了我們的警鐘,農村社會發展面臨許多難題,需要各界通力合作,在發展中保障弱者,使之也能共發展紅利。讓我們攜起手來,為好的農村注更多溫暖與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