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某東買手機時,只要挑好了下單錢就行,簡單方便。現在,我想換個手機過年,也在某東上挑選,挑好手機后本就下單付款,系統卻提示要份驗證;進后,不但要寫真實姓名,還要填份證號碼。我一下就懵了:買個手機而已,還要登記份證。為了保護個人信息,我只能放棄購買。

其實,商家完全可以憑收貨人姓名和地址開出票據和甄別購買限量的,卻強索顧客份證號碼。等于要顧客把所有口袋都翻出來,讓它看個明白,才能把商品買回家。這種做法,違背了買賣公平的原則,也侵犯了公民私。

可見,沒有份證驗證,中意的商品也只能看不能買。就是說,沒有份證,有錢也買不到東西。份證驗證了限制消費的工,消費自由到了嚴重的限制,這種做法需要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