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冷的冬天,中國北方的城市通常會選擇集中供暖,使家中溫暖如春,讓人到舒適極了。因此,大部分人都心甘愿地繳納取暖費用。然而,還有一部分人未繳納取暖費用,被俗稱為“蹭暖族”。這些人利用樓房的傳熱質,其他業主繳費后帶來的“附加溫暖”。盡管不繳納取暖費是他們的權利,但這種況總是讓人到不平衡和不舒服,卻又無可奈何。

最近,山東省鄒平市的一個小區出了通知,對未繳納供暖費的業主采取了限制水電充值和使用的措施,并收取了500元的管道維護費。未繳納取暖費的業主在后期開暖氣時也必須補費用,否則將無法使用供暖。這則通知引發了廣泛的熱議。總的來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然而,山東的一些律師表示,在法律上,對于“蹭暖”行為并沒有明確的定義。如果業主認為鄰居的“蹭暖”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就需要提供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如果沒有證據的話,那麼這種行為是合法的。業主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繳納取暖費用。將取暖費用與其他費用進行捆綁,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司法程序要求對方返還費用。因此,業采取的做法沒有法律條文支持,可能有些欠妥。

因此,我們應該放寬心態。別讓這些問題鬧得心煩意,畢竟不值得把自己的氣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