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孩子可以選擇跟爸爸姓,也可以選擇跟媽媽姓。在80年代和90年代,獨生子家庭很常見,有些夫妻只有一個兒,而當兒結婚后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于是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初就商量好,第一個孩子跟爸爸姓,第二個孩子跟媽媽姓。這看似符合法律,也公平,因為兩方的家產都有人繼承。李軍的媽媽是獨生子,家庭經濟條件不錯。在生了哥哥之后,媽媽決定讓李軍跟姓,這樣可以繼承外公外婆的財產。爸爸也同意這個決定,因為兩個兒子以后都需要財產繼承。然而,這個決定卻讓李軍的一生充滿了矛盾和沖突。

從小,李軍就發現爺爺對他冷淡,而外公外婆卻對他疼有加。他得到的禮比哥哥更好,過年時收到的紅包也比哥哥多。這導致哥哥對外公外婆有不滿,有時還會和李軍吵架。這種矛盾開始影響父母,尤其是當爸爸去開家長會時,同桌就質疑他是不是孩子的后爸。這讓爸爸很生氣,回到家后就對李軍更加不滿。爸爸開始偏向對哥哥,而媽媽則更加關心李軍。外公外婆的家產越來越多,導致李軍得到的玩越來越高檔,而哥哥只能眼地看著。兄弟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大。

后來,李軍談了個朋友,但朋友的家庭觀念很重,的爺爺因為李軍跟媽媽姓而變得冷淡,最終導致兩人分手。22歲的李軍到很痛苦,他回到家向媽媽訴說自己的痛苦。他認識到,盡管現在地位提高了,但整上社會還是父系社會。跟爸爸這邊的親戚更親近,而家產也更多地繼承父親這邊。跟媽媽姓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這個決定不僅影響了他的家庭,也影響了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