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學生趙C辦理了1代份證,沒遇到麻煩。次年,去貴州上大學時,派出所卻說:想換二代份證就得改名。趙C為何要改名?趙C的名字由來于父親趙志榮,意為家族興旺,懷。2008年,趙C的父親趙志榮將鷹潭市公安局告上法庭,一場特殊司正式打響。趙志榮認為公安局強制要求改名是違法的。法庭一審判決趙C勝訴。結果讓鷹潭市公安局坐不住了,提出上訴。全國都在關注這個案件。在第二次開庭中,法院宣布公安局與趙C和解。趙C同意使用規范漢字,鷹潭公安局免費為趙C辦理新的份證以及多項檔案。雙方都得到滿意的答案。這個案件被稱為全國姓名第一案,證明了很多人的自我意識正在覺醒,更好的激勵了行政機關對規章制度的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