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管局近日對越城區錢家梁菜館進行了行政罰,罰款金額為3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64.6元。該菜館被發現銷售藥殘留超標的牛蛙,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是核查況的詳細信息: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 樣編號:XBJ23330602310432742

- 樣品名稱:牛蛙

- 購進日期:2023-08-08

- 供應商:企業***(魯宏琪)

- 被樣單位:紹興市越城區錢家梁菜館

- 不合格項目:呋喃西林代謝

- 檢驗機構:紹興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 監管部門收到檢驗報告日期:2023-09-05

- 檢驗報告送達企業日期:2023-09-08

2. 餐飲環節核查況表:

- 置措施:產品控制

- 況:

- 購進數量:4.75kg,貨值95元

- 已銷售數量:1.9kg

- 庫存數量:0kg

- 封存庫存數量:0kg

- 召回數量:0kg(剩余已自行食用)

3. 其他行政罰:

- 立案日期:2023年9月13日

- 行政罰決定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違法事實認定及相關法律依據:當事人銷售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 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64.6元,對當事人以罰款3000元,共計罰沒款3064.6元。

- 罰決定書編號:紹越市監罰字〔2023〕598號

越城區錢家梁菜館因銷售藥殘留超標的牛蛙被罰款3000元。菜館在接到不合格報告后采取了產品控制措施,目前已銷售的牛蛙已被消費完畢,庫存被封存。菜館也未進行召回,因為剩余的牛蛙已自行食用。此外,該菜館還因違反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行為被以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罰。的罰款金額為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金額為64.6元,共計罰沒款306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