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預防和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的違法犯罪行為,赫章縣著重強調了“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的法治觀念,旨在實現全縣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零種植”、“零產量”的工作目標。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貴州省毒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此通告如下:

一、嚴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同時,嚴非法買賣、運輸、儲存、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種子或者苗,以及非法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罌粟殼。

二、嚴任何餐飲行業和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向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及其它非法制品。

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的,一律要進行強制鏟除。以下形之一者,將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理后又再次種植的;(三)抗拒鏟除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數量大的,將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在收獲之前自鏟除,可以免除罰。

四、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3000元以下的罰款;節較輕者,將以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量毒品原植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種子或者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量罌粟殼的。如果在前自行鏟除前款第一項行為,將不予罰。

五、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要依法承擔種鏟毒的主責任,加強對毒政策法規的宣傳,開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的踏查工作。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鏟除,并依法協助對相關人員進行置。

六、每個公民都有檢舉、揭發非法種植毒品原植以及其他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義務。對于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及其他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當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和公安機關報告,或撥打赫章縣毒品違法犯罪舉報電話。對于檢舉揭發人將予以保,并在核實后按照《赫章縣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的規定,據案對舉報人進行2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獎勵。

赫章縣毒辦舉報電話:0857—3223110

赫章縣公安局舉報電話:0857—110 0857—3230110

特此公告

赫章縣毒委員會辦公室

赫章縣公安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