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資本市場風險防控機制,“獐子島”案是功范例
加強資本市場風險防控機制,“獐子島”案是功范例。近日,遼寧檢察機關確認“獐子島”公司違規披重要信息的犯罪事實,并依法從嚴懲治證券犯罪。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新指出,資本市場作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其穩定健康發展對國家經濟金融安全至關重要。
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的意見》,明確指出“打擊證券違法活是維護資本市場秩序、有效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的重要保障”。這是資本市場歷史上第一次以中辦、國辦名義聯合印發打擊證券違法活的高規格專門文件,其中強調了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證券違法犯罪案件。
為了貫徹落實《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立,這是健全資本市場行政執法與檢察履職銜接協作機制的重要舉措。而在2021年10月,最高檢、公安部、證監會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集中部署查辦19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獐子島”案就是其中之一。
在辦理“獐子島”案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該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增、虛減利潤數額等財務數據造假行為。對此,最高檢指導地方檢察機關對吳某某等人以違規披重要信息等犯罪提起公訴,并獲得有罪判決。
這一案件的辦理凸顯了資本市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問題,貫徹了《意見》關于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案件的要求,強化了重大證券違法犯罪案件的懲治力度,向資本市場傳遞了“零容忍”的明確信號。
從社會危害看,“獐子島”案所涉犯罪行為破壞了證券易市場最基本的信息披制度,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在法律規制層面,為了強化對信息披的監管力度,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在第五章專門設立了“信息披”章節,要求披信息時應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陳述或者重大,并且在法律責任方面大幅度提高行政罰款數額。
在實層面,“獐子島”案的辦理有力地落實了上述法律關于嚴厲打擊違規披重要信息的規定。當前,我國全面推行以信息披為核心的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信息披質量直接關系資本市場的運行效果,為注冊制改革的基礎和保障。
因此,辦理“獐子島”案的典型意義為切點,需要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神,依法嚴厲打擊違規披重要信息等財務造假犯罪,高質效辦好每一個證券犯罪案件,依法保障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