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賀州市一段視頻在網絡上瘋傳,視頻中一名警持砸向過往的電車,導致車輛失控摔倒在地,駕駛者傷。這一事件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據工作人員表示,此次查車行過于嚴厲,警可能有些脾氣,年輕人不懂事。然而,對于這位警來說,以這種方式對待過往的車輛是完全不可接的。他掄起胳膊,手持甩,對著行駛中的電車砸去,無論如何看,都像是在故意傷害他人。對于那些不戴頭盔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電車騎手,應該由法律進行懲罰,而不是個人私自手。如果每個執法者都這樣執法,那將會導致通秩序的混。畢竟,有很多人都不戴頭盔,難道每個人都要到這樣的理嗎?

有人稱執勤警脾氣大,作為執法者,是否可以帶著這種緒執法?既然穿上了制服,就要對得起這服,代表著正義、公平和公正。造人員傷,這位執法人員當時肯定也后悔,但后悔已經無濟于事,事已經發生,責任也要由他承擔。

許多網友表示,違章不是執法者犯罪的理由。這種行為有多危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作為執法者,本應該保護廣大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現在卻故意傷害他人,必須到嚴肅理!

面對網友的熱議和事件的不斷發酵,當地通警察支隊立即發布聲明,證明相關部門對此事非常重視。公眾普遍關心的是,這件事是否屬于執法過度?是否符合執法規定和原則?是否保障了公民的人安全和合法權益?這種執法行為讓百姓到不堪,不僅違反了初衷和原則,也損害了對執法的公平和公正的信任!

不難理解網友們的熱議,這種事件的影響非常之大,這種行為與踩他人腳踝的行為一樣令人到不恥!這也給執法者的形象帶來了污點!希此事件能夠吸取教訓,加強對執法規范的管理,同時也呼吁廣大市民遵守通規則,共同建設一個和諧、安全、文明的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