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因涉嫌賄一案,已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一決定是在王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投案并全額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后做出的。王瑰在貴州長期任職,但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神等行為,導致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賄犯罪。

王瑰因賄一案被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4年1月1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因涉嫌賄一案,已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一決定是在王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投案并全額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后做出的。王瑰在貴州長期任職,但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神等行為,導致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賄犯罪。

公開簡歷顯示,王瑰長期在貴州任職,曾先后擔任過貴州省銅仁地區統計局工作員、副局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縣委副書記、縣長、廣播電視局局長、招商引資局局長、財政局局長等職。此外,他還曾擔任貴州省財政廳黨組員、總經濟師以及貴州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員、一級巡視員的職務。然而,他的政治生涯因涉嫌賄一案而蒙上了影。

2023年7月12日,王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此之后,他主投案全額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繼而在2023年12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宣布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被開除黨籍。通報稱,王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神,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退休后接他人旅游活安排和收禮金,毫無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投資、經商辦企業,生活作風腐化,毫無紀法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巨額財。王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理。

然而,王瑰主投案,全額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認錯悔罪態度好,有從輕或減輕節。因此,據《中國共產黨紀律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瑰開除黨籍分,取消其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一并移送。

王瑰的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賄罪對王瑰作出逮捕決定。他在政治生涯中的就被涉嫌賄的影所抹去,一段輝煌的職業生涯走向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