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人民法院最近宣判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罪、非法獵捕陸生野生罪的案件。被告人鄭某某因犯有數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罰金人民幣8000元。鄭某某在2021年12月中旬至2022年3月期間非法持氣槍獵捕了38只陸生野生,其中包括國家一級保護黑頸長尾雉和國家二級保護豹貓。這些野生的價值共計36900元,構了非法獵捕陸生野生罪。以上就是此案的判決結果。(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