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3年12月14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州省糧食和資儲備局原正廳級干部吳青春賄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據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吳青春利用自己擔任貴州省林業廳辦公室副主任、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長、公產長、貴州省糧食局原黨組員、副局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獲取糧食代儲臨儲指標、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他人財共計折合人民幣1099萬余元。檢察機關已經向法院提請以賄罪追究吳青春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并由被告人吳青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吳青春也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并將擇期宣判。此次庭審吸引了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余人前來旁聽。

據2023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告,貴州省紀委監委已對吳青春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調查發現,吳青春喪失了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甚至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神,違規收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違規調整提拔干部;道德敗壞;廉潔底線失守,占用公謀取個人利益;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巨額財。吳青春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了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賄犯罪。而且,他在黨的十八大后沒有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理。據《中國共產黨紀律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青春開除黨籍分,并取消其的待遇。同時,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并將所涉財一并移送。

據2023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告,貴州省紀委監委目前正在對吳青春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