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五六十年代,我國普遍貧窮,人們普遍缺錢財。然而,每個家庭卻都有三四個孩子,甚至有些家庭擁有七八個,甚至十幾個孩子。即使在解放前,孩子的出生率也沒有低下。勒斯坦加沙地帶也是如此,盡管人們的生存都了一個難題,但孩子仍然一個接一個地出生。在全世界范圍,越是貧困、困難的地方,人們生育孩子的數量就越多,這一現象似乎普遍存在。

然而,發達國家的人口出生率普遍較低。盡管他們的國家福利待遇普遍較高,但他們并不愿意生育孩子。這是否是因為他們養不起孩子呢?似乎并非如此。他們是否擔心未來的后顧之憂呢?也似乎不是。那麼,為什麼他們不愿意生育孩子呢?原因在于他們更加追求個人樂,不愿意被孩子所拖累。

因此,我的結論是,如果我沒有錢,我可能會選擇生育孩子。相反,如果我有足夠的財富,我可能會選擇去追求個人樂。這個問題涉及到出生人口的矛盾以及當今社會的困難。那麼,你會拼三胎嗎?當今社會有多難?這些問題需要我們深思考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