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無奈地表示,莫名其妙地背了100萬的債務,養了150天,的豬馬上就出欄了。如果協商不打算上法院起訴。而在7月1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方正縣大羅鎮的大羅扶貧豬場負責人發視頻稱,7月9日,自己的養豬場因夜間突然停電導致462頭生豬熱死,損失約100余萬元。供電所工作人員表示,7月8日23時28分確實存在突發停電的現象。當晚供電局發現意外斷電,立刻派出工人巡線,發現故障原因是樹枝掉在另一用戶家的線路上,導致大線跳閘,供電工人及時進行搶修,7月9日凌晨4時51分恢復正常供電。工作人員稱,劉士并沒有購買商業保險,并且在停電當晚并沒有使用自己的發電機,目前鎮政府正在協調這件事,他們也在積極配合。

對于本案件,很多網友都有一個最大疑問,電力公司要賠償嗎?責任怎麼分配呢?從法律角度分析,電力公司從法律上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據民法典六百五十三條規定,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造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供電人未及時搶修,否則,由意外斷電造的損失,供電人不承擔責任。從侵權來看,供電公司沒有故意和過失,只能算作意外事件,也不屬于無過錯責任原則種類。公平責任原則也不適用,因此,供電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估計政府協調后,供電公司可能會賠點錢,加上一些政府補,最終不了了事,劉士要想通過告訴來獲得賠償,大概率沒戲。對于半夜停電導致豬場損失的問題,歡迎評論,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