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州市法院谷旦法庭審理了一起與土地有關的侵權案件,該案涉及谷旦鎮某村村民。原告某通過被告張某的介紹,租賃了第三人宋某等人的土地,并支付了租金。然而,被告和第三人在后續并未核實原告是否繼續經營案涉土地。隨后,第三人以漲價為由收取了原告2022年-2023年的租金,并在原告試圖耕種土地時阻攔了其行為,導致原告將此糾紛訴至法院。被告張某也以第三人宋某等人存在“一地二租”問題將其起訴至法院。

為了妥善解決此案,并確保涉案土地能夠及時耕種,谷旦法庭采取了就地審理的方式,并在村委大院設立審判庭,并提前通知其他村民可以前來旁聽庭審。經過審理后,法庭判決原告有涉案地塊的經營權,被告張某必須立即停止阻攔原告在第三人土地上耕種的侵權行為。

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承辦法湯蕊現場對法律關系進行了清晰的解釋,并針對案件當事人的問題一一解答。最終,第三人宋某等人在勸說下,主解除了與被告張某的口頭租賃合同,并退還了承包金,承擔了違約金。同時,被告張某也撤回了對第三人宋某等人的起訴。因此,該起因土地承包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各當事人均表示不上訴,并積極履行了各自的義務,實現了案結事了。

(孟州市人民法院:楊紫曉)責編:董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