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等的報道,6月27日,一位網友在社平臺上發文,詳細描述了自己在2022年1月在揚州被蔣王派出所的一位王姓民警強的經歷。據子稱,事后報警,警方沒有對進行保護,反而給了強的那位民警和單獨相的機會,試圖私了。在遭到子明確拒絕后,警察還查看了的手機私信息,拒絕了與家人聯系的要求,并對進行了長達12個小時的筆錄。據子稱,在這期間,民警一直試圖引導說出是自愿發生關系,而不是警察強。后來子想辦法聯系上了父母,其父母趕到揚州后,子抑郁癥犯了必須吃藥,家人才得以將其接回家。警方也表示會繼續跟進此事,然而警方接下來的調查方向卻出乎意料。據子稱,警方以各種理由將的朋友和前男友騙去派出所進行詢問,詢問容令人非常無語。距事發已經過去1年多了,然而警方一直沒給子一個說法。子稱,警方認為沒有激烈反抗或反抗不夠明顯,所以一直不承認民警對其有強行為。這一說法讓子非常崩潰。隨后,子表示,揚州市公安局和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聯系說,這件事正在進一步審理調查,紀委監委也在和涉事民警談話。28日,警方聯系說,涉事的民警已經被調職降職理,但案件還是無法被定為強,理由是反抗不夠激烈且上沒有皮外傷。據相關司法解釋,子的描述顯示民警違背了的意愿,因此應該得到公正的判決。希警方能夠客觀公正地辦案,真正做到服務人民、執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