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高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在贛州市一家金店進行案件調查時,發現了一個可疑男子。該男子全副武裝,用連帽衫和口罩將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在幾分鐘,他用刷卡的方式一次購買了120余萬的大量黃金飾品。偵查員立即將該男子控制住,并在現場突審中,他代了自己是跑分洗錢團伙的“車手”,還有一個同伙在店外等候接應。

偵查員迅速前往店外將該男子的同伙抓捕,功抓獲了兩名企圖通過買賣黃金來洗錢的電信詐騙團伙員,名為邱某和鐘某。經過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邱某和鐘某于11月15日凌晨從福建省龍巖市出發前往江西省贛州市萬象城,并使用上線提供的涉案銀行賬戶前往金店進行消費,通過購買大量黃金的方式將詐騙資金轉移。

在購買黃金時,兩人被辦案民警當場抓獲,現場共繳獲了價值120余萬元的涉案黃金。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和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大家,以黃金為介,通過黃金變現進行高買低賣,實現非法資金“洗白”,是一種常見的洗錢手法。大家切勿貪圖小利,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和炮灰。據法律規定,掩飾、瞞犯罪所得的行為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罰金;如果節嚴重,將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

文章來源:高安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