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分局網安大隊功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并抓獲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該犯罪團伙利用街頭攤販的形式,向過路群眾提供小禮品,并要求他們提供個人手機和份證信息進行注冊。然而,這些個人信息很快就被用于非法獲取并以每條7至8元的價格出售給“號商”團伙。這些“號商”團伙再以每個賬號15至200元不等的價格販賣這些賬號,并進一步展開各種詐騙活。目前,公安機關已功摧毀了這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團伙,并對其中的員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在街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掃碼送禮品”的活,只要用手機掃描二維碼或輸驗證碼,就可以免費獲得各種小禮品,比如公仔玩偶、掛墜裝飾、健房充值卡和理發店優惠券等。然而,你是否知道這些所謂的“工作人員”實際上是犯罪團伙雇傭的“地推人員”,他們會在人流集的地方擺攤,讓人們用手機掃描二維碼,以便為詐騙活“引流”。他們看起來友善和服務周到,但實際上他們只是為了返傭而已。

這種詐騙手法通常分為地面推廣引流和互聯網推廣引流兩種形式。地面推廣引流是指“地推”人員在街邊以“掃碼送禮”的方式吸引路人,只要掃描二維碼,就能得到小禮品。然而,掃碼記錄的個人信息卻會被用來注冊網絡賬號并進行售賣。另一種形式是以店鋪新開業為由,使用紅包做餌,甚至主幫忙作手機,目的同樣是竊取個人信息并進行販賣和詐騙。還有一種形式是“地推”人員在偏遠的鄉鎮通過偽造代理公文,為群眾開通電子政務服務的同時,竊取個人信息并將其轉賣給詐騙分子進行電信網絡詐騙。

廣大群眾應該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堅決不向他人提供份信息、短信驗證碼或接他人幫助注冊手機APP等高風險行為,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同時,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員也應樹立法律意識和敬畏意識,嚴違規收集和倒賣公民個人信息。否則,違法行為必將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