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手指轉發短信就能賺錢,有手機就能做,工資秒結,這樣的工作聽起來是不是很心?想要試一下嗎?然而,請注意!凡是有人找你這樣做,請立即拒絕!否則就可能犯“幫信罪”,為騙子的“幫兇”,最終自毀前途!最近,德廣漢市反詐中心接待了兩名高中生,他們稱自己的手機卡被凍結,營業廳告知需要到反詐中心開證明才能解凍。在民警的詢問下,他們才揭示了事的真相……

在11月初,正在上學的高中生小李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兼職廣告,上面寫著可以通過轉發短信賺取零花錢,只需要復制粘他們的廣告語,再以短信的形式發給指定客戶,就可以獲得每組100元的傭金。小李對這種簡單賺錢的方式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于是立刻聯系了對方。對方告知他們的兼職過程后,小李覺得這錢實在太容易賺了,于是他拉上同學小黃,一起向對方提供的幾十個號碼群發廣告短信。然而,剛發完不到三分鐘,他們就收到了運營商凍結手機卡的通知,接下來的事就發生了文章開頭所描述的景。

經過調查,發現小黃和小李為了獲取利益,使用自己實名認證的手機卡向詐騙分子提供的人員名單發送了短信,引導他人下載安裝詐騙件。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目前,小黃和小李已經被公安機關行政罰,并到了法律的懲罰。

那麼,什麼是幫信罪呢?幫信罪是指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7條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簡單來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互聯網接、服務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節嚴重的行為。在實際中,幫信罪的表現形式有很多,比如租售銀行卡、電話卡,進行跑分洗錢,開發違規App,為涉詐App進行廣告推廣,架設“GOIP”“VOIP”“手機口”等等。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7條之二的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節嚴重的,將會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能會以罰金。如果單位犯了這個罪,將會被判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相應的罰。如果有前兩款行為,并且同時構其他犯罪,將會據較重的規定定罪罰。

據熊貓反詐提醒,近年來大量的“幫信罪”案件表明,參與者中主要是青年、低收、無固定工作的人員,甚至出現了不在校生涉案的況。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了近13萬人涉嫌幫信罪,是2020年的9.5倍。而在2021年,幫信罪在所有犯罪罪名中,案發數量排名第七。而在2022年上半年,幫信罪已經為全國高發率第三的罪名,為電信網絡詐騙的“第一罪”。

因此,熊貓反詐在此提醒廣大年輕人要樹立合理的勞取酬、量為出的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份證、手機卡以及網絡社賬號等。切莫因為貪圖蠅頭小利而出租、出售這些信息,否則最終可能會淪為詐騙分子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