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惠山警方在積極開展反詐勸阻活時,偶然發現了一個販卡團伙的害人小劉。小劉被團伙拉攏并利為了電信網絡犯罪的“幫兇”。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嚴重后,小劉后悔不已,甚至自責地狠狠了自己一掌。

今年10月,小劉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看到一個名“老九”的人發布了一個快速賺錢的視頻。考慮到自己即將到期的網貸還款,小劉心地加了“老九”為好友。之后,“老九”要求小劉提供所有銀行卡的卡面限額截圖,并承諾只要小劉開通全部手機銀行并出借銀行卡進行轉賬,他會給小劉的賬戶支付轉賬金額的8‰作為“報酬”。11月8日,小劉按照“老九”的安排到一個偏僻地方,將自己的銀行卡給了對方。第二天下午,小劉不停地接到反詐中心的電話和短信提醒,對方要求他不要理會。短短幾個小時,對方通過小劉的賬戶轉轉出了18.8萬元,但沒有按約定支付“報酬”。小劉再次聯系“老九”時,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

接到預警指令后,惠山公安分局惠山開發區派出所的民警在一家旅館找到了小劉。起初,民警以為小劉遇到了詐騙,耐心地對他進行勸阻和宣傳防范知識。然而,進一步了解后,民警發現小劉的銀行卡賬戶頻繁有大量資金進出,這明顯是為他人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活提供洗錢幫助的違法行為。小劉意識到事的嚴重,他非常后悔,悲憤地自責并扇了自己一掌,大聲喊著:“我錯了!我再也不會干違法的事了!”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相關規定,劉某到了公安機關的行政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增強防騙意識和防范能力的同時,切勿因貪圖小利而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的“工人”。以下是警方提供的防范建議:1、保護好個人信息,妥善保管份證、手機、銀行卡、網銀U盾等;2、不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金融賬戶,包括銀行卡、微信、支付寶賬戶及支付二維碼等;3、不登錄或點擊來歷不明的網址、短信及郵件,不輕易添加陌生人為好友;4、如銀行卡丟失或被盜,及時掛失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調查;5、發現有買賣電話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平安無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