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段視頻在網絡上流傳,視頻中一名警察在控制犯罪分子的過程中,上去踩了犯罪分子的小和腳踝。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暴力執法,但其實這個舉可能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首先,犯罪分子雖然被按倒在地,但是誰也不知道他的能力如何,他的兩條還是能的。警察上去協助一些,也是出于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考慮。其次,他對嫌疑人可能非常痛恨,這種嫉惡心理促使他上去踩上兩腳。雖然這種傷害并不大,但是在足球場上,我們也能看到一些踩踏的作,只是一種報復心理。

然而,這個視頻一經傳播,就被一些人帶節奏為暴力執法。但是對待暴徒,難道還有溫執法嗎?如果這個暴徒突然逃跑了,又會說民警不作為了嗎?另外,我們也難以理解這種警方執法視頻是怎麼傳到網絡上的。方已經通報了事件的真相,犯罪嫌疑人企圖沖別人室滋事,這種行為已經很惡劣。

我們應該對警察打擊犯罪分子的工作多一些理解和寬容。在這種況下,對嫌疑人狠一點了誰的神經呢?希社會能夠對警察執法多一些理解和寬容,而不是輕易就帶上暴力執法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