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58歲了,昨天,我終于拿到了185萬元的拆遷費。我決定給兒子150萬元,自己留下20萬元,然后把剩下的15萬元給了兒。當我告訴兒和姑爺我的決定時,姑爺卻說:“這5萬元我們不要,你還是給兒子吧!”我到非常憤怒:“你難道忘了每個月我還要給你們2000元嗎?”姑爺聽了我的話也生氣地說:“那是你自愿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要的。而且,你給兒子150萬元,給我們只有15萬元,這公平嗎?”我覺得姑爺說得太過分了,我給他們錢是因為我心疼兒,想讓他們過得好一點。可是,他們卻不懂得恩,還這樣對我說。我到非常失,沒想到我的苦心卻被誤解了。我決定和他們好好談談,讓他們明白我的用心良苦。我說:“孩子們,我知道你們可能對我的決定有些不滿。但請你們相信,我這樣做是有原因的。我給你們錢并不是為了讓你們激我,而是因為我你們。這些錢對我來說并沒有那麼重要,我只希你們能過得幸福。”兒和姑爺聽了我的話,都沉默了。過了一會兒,姑爺說:“媽,對不起,我剛才太沖了。我知道你是為我們好,我們會好好珍惜這些錢的。”兒也說:“媽,謝謝你的關心和,我們一定會好好孝順你的。”我聽了他們的話,心里到無比的溫暖。我知道,雖然我們之間曾經有過一些誤解和矛盾,但我們的是不會改變的。我相信,只要我們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我們一定能夠幸福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