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的案例,深刻地讓我明白了古代為什麼會有株連九族這個懲罰!他欠下了2.4萬億的債務!然而,他的兩個兒子卻擁有23億元的財富,子孫幾輩子都不用為溫飽發愁,這筆錢也無法從債務中追回。每年他們可以提取4000多萬元的利息,除了兒子,誰也無法這筆錢。而他所做的最令人無法忍的事,就是以保證樓為借口,轉移財產,然后與妻子離婚,順利將錢轉給前妻和大兒子。盡管欠下了2.4萬億的債務,政府給了他寬大理的時間窗口,但他卻制定了500億的現金計劃,與人離婚,將所有的錢都轉移到海外,并以巨額信托基金抵押了兒子的名下。許家印的家庭得到了很好的保護,而供應商和客戶則被置于困境,一堆項目也變了廢墟,經濟也陷了廢墟之中。如果不對他采取行,民眾將難以承!事實上,我們是否應該立法規定父子倆必須償還債務,這樣才能引起一定的忌憚呢?這種行為很容易引起株連九族的懲罰,必要時,與他關系切的人應該一起接調查。通過這起案例,似乎清楚了,古代之所以實行株連九族,是有其合理的。老實說,許家印的后人花著這筆錢,心里或許沒有負擔,也不怕遭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