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計劃生育政策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鼓勵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當時,我已經有一個孩子了,報戶口的時候,我向村里繳納了三百元的不育費。然而,兩年后我們又迎來了一個可的第二個孩子。當時計劃生育政策非常嚴格,鎮上立了計劃生育班子,各個村都有人參與其中。這些人都是村里的權威人,他們經常上門追繳罰款,讓我的妻子進行絕育手。即便妻子做了絕育手,他們依然頻繁地上門追要錢款,鎮上的人還來威脅要拆掉我們的房子,搶走我們的糧食。

有一次晚上,村里要求我錢,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來拿錢。這個計劃生育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村里的婦,他對人好壞就看他自己的心了。當鎮上的人來時,他會地告訴他們,然后在他們離開之前鎖住門。那天晚上,我了一千八百元錢給他,并且他給了我一張收條,我以為事就此解決了。然而,第二天鎮上的人還來追要錢款,威脅說如果不給,就不發放糧食。我告訴他們我已經給了村里,但他們不同意,說村里給他們的是白條。我無法控制他們的行為,我只知道我已將錢給了村里,至于他們是否收到錢,我并不關心。我們發生了爭執,最終他們才離開。

回想起當年的計劃生育政策,有多人不得不背井離鄉,四奔波。有多被迫做絕育手,多孩被棄。這導致如今男人口相對較多,而人口相對較,造了三千萬無法找到婚姻伴的問題。計劃生育政策下的家庭困境和社會問題仍然對我們產生著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