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大同高縣發生了一起訂婚強案,引發了社會熱議。據報道,被告人席某某已向高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方按照訂婚收彩禮協議辦理結婚登記。如果被告不予辦理,他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返還所收彩禮。席某某的母親甄士表示,此次民事案件兒子仍然請作為委托代理人。民事起訴狀顯示,案由為婚約財產糾紛,原告為席某某,被告為涉事孩及其母親。

最高法出臺了新的司法解釋,規定涉訂婚彩禮相關案件的管轄權和理條件將于2月1號正式實施。這項解釋的出臺旨在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相關案件的審理。盡管最高法出臺了這項司法解釋,但是否能真正解決這類糾紛,還需等待法院的判決。讓我們繼續關注案件的進展,期待法律能夠給出公正的答案。